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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平台载体——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政策

发布日期: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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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37号)
主要内容:省财政对认定为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给予每家50万元经费补助。

2、政策依据:《中共滨州市委办公室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18〕21号)

主要内容:支持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市财政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分别给予每家30万元、15万元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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