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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37号)、
主要内容:支持开展百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认定,省财政对认定的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每个给予100万元经费补助。
支持构建新旧动能转换高价值专利储备库,对收储运行发明专利超过500件以上的服务机构,省财政择优给予每家最高200万元经费补助;对在我省落地并转化实施核心专利技术的,省财政择优给予每项最高100万元经费补助。
2、政策依据:《中共滨州市委办公室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18〕21号)
主要内容:支持构建新旧动能转换高价值专利储备库,市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实施滨州市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专利 (群)培育,市财政对通过认定的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择优给予每个最高30万元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