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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铝行业规范条件》有哪些亮点

发布日期: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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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布了新一版《铝行业规范条件》,这是自2013年以来首次对该条件进行修订。与2013版相比,新版的《铝行业规范条件》有哪些差异和亮点呢?

一、总体要求

氧化铝、电解铝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备案,氧化铝企业应落实铝土矿资源、赤泥堆存等外部条件;电解铝企业应落实氧化铝、电力、水资源长期稳定供应;鼓励再生铝企业靠近废铝资源聚集地区布局。

新版《铝行业规范条件》首次明确要求了氧化铝企业应落实赤泥堆存等外部条件,这也是自2019年部分企业被爆出赤泥污染之后,国家开始重视并加以规范的表现。

二、质量装备和工艺

铝土矿方面,新增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智能矿山、智能工厂建设;电解铝方面,企业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工艺;再生铝方面,明确再生铝产品质量应符合《铸造铝合金锭》(GB/T8733)或《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3190)。与2013版相比可以看出,质量标准更为明确细致,国家更加注重安全高效、绿色循环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且重视铝行业向智能化、科技化发展。

三、能源消耗

能源消耗方面,《铝行业规范条件》首次提出以一水铝石矿或其选精矿为原料的氧化铝企业,且规定综合能耗应不大于430kg/吨,以三水铝石矿为原料的氧化铝企业综合能耗应不大于400kg/吨。同时,电解铝企业铝液综合交流电耗应不大于13500千瓦时/吨(不含脱硫脱硝),而在2013版中要求新新建和改造的电解铝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必须低于12750千瓦时/吨铝,现有电解铝企业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必须低于13350千瓦时/吨铝。

四、资源消耗及综合利用

新版《铝行业规范条件》对不同铝硅比的氧化铝生产企业,做了不同的氧化铝综合回收率的要求,与旧版本相比要求更为细化;同时提出鼓励氧化铝企业加快多种形式赤泥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逐步减少赤泥堆存量。电解铝方面,提出鼓励电解铝企业大修渣、铝灰渣等综合利用以及电解槽余热回收利用。由这些新增点可以看出国家对于推动铝行业向高质量、低消耗发展的重视与决心。

五、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方面,新版《铝行业规范条件》新增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并鼓励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铝土矿企业应按照《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20)要求。

六、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

除企业须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外,新版《铝行业规范条件》新增《社会保险法》。企业须依法纳税,合法经营,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各类保险,按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并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相关保险费用,这些新增点保障了行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在2013版本的《铝行业规范条件》中,严控电解铝产能新增及清理违规产能是重点。自2017年电解铝行业开启供给侧改革以来,电解铝违规产能清理整顿得到贯彻执行,行业无序发展状况得以极大改善,过去高速发展的总产能规模便已经基本得到控制。所以在新版的《铝行业规范条件》中,规模已经不再是强调的重点,取而代之的环保与高效。近两年,国家对于各行各业的环保督查有目共睹,铝行业也不例外,新版的规范条件对于铝产业链尤其是氧化铝、电解铝的规定更为严格细致,同时多次提及“智能”一词,一方面是为了提升提升铝行业的发展质量,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降低能耗与污染。

来源:长江有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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