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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降电价,国网减926亿、南网减200亿

发布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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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

6月2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994号)》,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国家电网公司党组表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执行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确保政策红利不折不扣落实到每一个电力客户,并按照国家发改委报告中提出的“将除高耗能以外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的要求,预计全年减免电费约926亿元。

南方电网公司党组表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至今年年底”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延长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工作,全力支持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及时研究出台五项措施保障延长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落地,在上半年全面落实阶段性降价政策基础上,预计全年将为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企业减免电费约200亿元,惠及电力客户超过760万户。

无疑,两大电网公司对电费的减免也将直接反应到企业年度经营业绩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0〕9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紧围绕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现就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继续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

二、具体措施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三、工作要求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对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重要性,指导电网企业认真抓好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加企业获得感。电网企业要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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