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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铝关税摩擦升级,美在WTO反诉欧盟等五成员

发布日期: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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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16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声明表示,美国已就欧盟、加拿大、墨西哥、土耳其和中国对美钢铝关税实施的关税报复向世贸组织(WTO)分别提出五项申诉。在USTR的声明中,美方反咬一口,坚称美出台钢铝关税是为了保卫美方的国家利益,且符合美国法律与国际贸易准则,而来自于各方的反制措施却并不符合国际原则。

“拿着不是当理说”已经成为美国特朗普政府的习惯性动作。

当地时间16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声明表示,美国已就欧盟、加拿大、墨西哥、土耳其和中国对美钢铝关税实施的关税报复向世贸组织(WTO)分别提出五项申诉。

然而,就美国借“国家安全”之名对全球多国加征钢铝关税是否合理的问题,WTO副总干事布吕德勒(Karl-Ernst Brauner)曾表态称,美国加征钢铝关税没有WTO法律基石,不过要等待两年左右的时间才能等到来自WTO的正式判决。

反咬一口

在USTR的声明中,美方反咬一口,坚称美出台钢铝关税是为了保卫美方的国家利益,且符合美国法律与国际贸易准则,而来自于各方的反制措施却并不符合国际原则。

特朗普政府在今年3月8日宣布,美国将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分别征收25%和10%的关税,之后表示暂时豁免欧盟、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墨西哥、韩国等经济体,并将对欧盟、巴西和加拿大的豁免期限延长至6月1日,在这一轮中日本成为唯一没有得到豁免的美国盟友。

6月1日,美国宣布暂时豁免到期,除澳大利亚和韩国等接受了配额措施的盟友之外,欧盟、加拿大和墨西哥均未能得到钢铝关税的永久性豁免。

对此,欧盟等WTO成员方不仅开始对美实施反制关税,且在WTO对美发起磋商申请。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WTO目前的卷宗档案发现,目前针对美国钢铝关税在WTO发起磋商申请的共有8个WTO成员,分别是中国、印度、欧盟、加拿大、墨西哥、挪威,俄罗斯和瑞士。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此前表示,4月5日,中国就美国进口钢铁和铝产品232措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项下向美方提出磋商请求,正式启动争端解决程序。

该负责人表示,美国232措施名为维护“国家安全”,实为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美方一方面选择性地排除部分国家和地区,另一方面对包括中国在内的部分世贸成员实施了征税措施。美方的这种做法严重违反多边贸易体制的非歧视原则,严重违反其在世贸组织项下的关税减让承诺和有关保障措施的规则和纪律,损害了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正当权益。鉴于美方拒绝根据世贸规则与中方进行补偿谈判,中方不得不启动争端解决程序,捍卫合法权益。

其他各成员方也认为,美国232措施名为维护“国家安全”,实为实施贸易保护主义,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下美国应遵守的义务不符,且严重违反其在WTO项下的关税减让承诺和有关保障措施的规则和纪律,损害了各方作为WTO成员的正当权益。欧盟等各方均不得不启动争端解决程序。

与此同时,目前有8个WTO成员直接宣布实施反制关税,分别是欧盟、中国、印度、日本、俄罗斯、土耳其,加拿大和墨西哥。且各方均采取对等反制措施,钢铝出口量最大的加拿大反制力度也最大,其次则为欧盟。

美蓄意制造上诉机构瘫痪

布吕德勒表示,该诉讼时间将长达两年,通常拿到第一次判决结果需要等待15个月左右,但麻烦恐将在第二次上诉期间出现,原因也在美国,因为通常在上诉期限中报告通过时间最长不能超过90天,但由于目前美方阻碍争端解决机制下上诉机构的法官纳新程序,缺少人手的上诉机构目前无法保证工作效率。

按照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工作流程,通常在争端解决机制下建立专家小组,专家小组将在限期内于争端解决机制的会议上通过“反向一致”原则提出裁决报告。随后,如某一当事方向争端解决机制正式通知表示将进行上诉,则进入上诉程序。上诉的范围仅限于专家小组报告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由该专家小组所作的法律解释。上诉机构有60天的时间处理上诉事宜,并通过报告,该期限可以延长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90天。除了经协商一致不通过的情况,上诉机构的报告应在发出后30天内经争端解决机制通过。

然而目前的麻烦就在上诉机构上。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院教授程大为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指出,造成上诉机构瘫痪是美方有意为之。如上诉机构瘫痪,这对全球贸易体系将造成实质性伤害。

WTO具有三大功能,即谈判功能、政策审议和争端解决机制。目前谈判功能实际上停滞了,多哈谈判并没有进展;政策审议就是撰写报告,还在运行,而WTO最重要的就是争端解决机制。程大为认为,若因美方通过阻挠人事任命的方式,形成实质性瘫痪,此举是很恶意的。一方面,这阻碍了中国使用争端解决机制的可能性,因为若上诉机构瘫痪,就算走到上诉这一步,也没有法官来审案;另一方面,这已经超出了中美贸易事务,已经是对世界贸易体系的实质性损害。她表示,为此上诉机构大法官任命的问题必须得解决。

WTO争端解决机制下设的上诉机构常设七位法官,由于美方阻挠开启新法官甄选程序,目前上诉机构的正式法官仅剩四人。按照规定,上诉机构处理每个案件至少需要3名法官。即使有4~5名正式法官,在实际工作中也会因为合法性问题,难以处理案件。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上诉机构其中一位法官斯旺森的任期即将在今年9月30日结束,如果斯旺森不能连任,那么从今年10月开始,上诉机构将仅剩下三位正式法官。届时如果上诉大法官不够用的话,各方也就无法实现上诉。WTO最重要的仲裁体系也将陷入名存实亡的瘫痪状态中。

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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