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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危险废物利用年处置能力206.6万吨 基本满足需求

发布日期: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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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近两年全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全省具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资质的持证单位40家,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达到206.6万吨,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基本满足需求。

据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和固废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两年青海省采取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建设、加大危险废物污染源头管控、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严格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提高固体废物管理能力等6方面措施,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能力和水平迈上新台阶,目前有7000余家重点和小微企业纳入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系统平台管理。

其中,在加大危险废物污染源头管控方面,青海不断优化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布局,严控省内能力过剩的涉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的新建项目,坚决禁止跨省转入运输贮存过程环境风险大、处理过程污染风险高的危险废物,积极推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工艺装备依法依规退出。严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准入关,强化现场核查和专家审查,聘请国家和外省权威专家参与技术评审,有效提升审查审核质量。在严格准入的同时,强化主动服务、优化审批程序、加快办理进度、推行豁免管理,加快推动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落地实施。

在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方面,青海科学谋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布局,有序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达到206.6万吨,具备处置盐湖化工、石油开采、电解铝、铝加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产生的废盐废酸、油泥、铝灰、大修渣、冶炼废渣、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的能力。同时,8个市(州)及格尔木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全面投入运行,日处理医疗废物能力59.8吨、转运能力64.2吨。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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