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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37号)
主要内容:支持我省氢燃料电池等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列为央地联合科技创新项目,省市财政以“一事一议”方式确定配套经费,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亿元经费配套。
2、政策依据:《中共滨州市委办公室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18〕21号)
主要内容:支持我市氢燃料电池等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列为央地联合科技创新项目,省、市财政以“一事一议”方式确定配套经费,在省对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亿元经费配套基础上,市财政最高5000万元配套补助。